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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轉知台北市淡江大學校友會來函,如附件。
二、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1月25日(四)止,採線上填表申請,申請者須於期限內上傳所需之文件至愛膳申請專區(紙本自行留存)。網址: http://www.taipeitku.org.tw (淡江愛膳餐券專區)。
三、本案申請對象為本校淡水校園在校大學部(含進學班)、研究所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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