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合作金庫商業銀行113年1月16日合金總調字第1137100120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國內各公私立大學在學大學部四年級學生,或在各該系所修業滿1年之碩、博士班學生(不含在職進修專班),且在同一學程內未曾獲得此研究獎金者。
1、修習五年一貫班者,如以大學部第四年全學年成績申請,應以大學部學生資格申請。
2、同一系(所)級學生原則上以2人為限,超過者將以學期成績做為篩選標準。
(二)上學年上、下學期學業總成績平均80分以上。
三、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3年5月2日前。
四、本組已將相關辦法公告於學生事務資訊系統,申請同學應於申請期限內備妥相關文件後逕寄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調查研究部。
五、相關資訊詳附件,請貴院協助公告及轉知所屬相關學系。
六、業務聯絡人:生活輔導組李健蘭組員,分機3436。